浙江省电力市场规则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7月4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市场规则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或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启动制修订流程: 

(一)法律或者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电力市场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电力市场交易存在利用市场规则漏洞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等行为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四)超过三分之一的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名提出制修订意见和建议的;

(五)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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