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等级实施优先电量计划管理

8月1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印发《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文件明确,评价指标主要由基础指标、奖励指标、惩罚指标三部分组成。

根据数据获取渠道和信用表征范围不同,基础指标分为场内指标和场外指标。场内指标对经营主体在电力交易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定量评价,场外指标主要评价经营主体社会信用状况等履约能力。基础指标总分为1000分,其中,场内指标800分,场外指标200分。

奖励指标是对经营主体积极促进电力市场规范运行行为的激励,最高不超过100分。

惩罚指标是对经营主体在电力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分数扣完为止。

信用评价总得分=基础指标得分+奖励指标加分-惩罚指标扣分。

文件明确,涉电力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评价等级为 AAA 级的经营主体入围该名单。入围经营主体同时应满足三年内未发生惩罚指标相关事件,其中售电公司还应满足三年内法定代表人等高管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范围详见售电公司指标高管信用)。若入围后经营主体发生惩罚指标相关事件,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可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经营主体,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对其发出信用预警通知、纳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重点监测名单,对其市场相关方进行风险预警。评价等级为C级的经营主体,除上述预警外,还需对全市场进行风险预警。

关于联合奖惩,文件提出,由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向省能源局汇报,对评价等级为C级的经营主体,提出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建议。

优先电量计划管理。根据国家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对评价等级为AAA级的发电企业可在丰水期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计划安排中给予一定倾斜,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发电企业,丰水期优先电量计划在同等情况下予以递减。

对进入涉电力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的经营主体在发布当年省能源局组织的各类经营主体表彰评比、劳动竞赛中给予优先推荐、加分等奖励。

详情如下: